从檳城活動回来几天了,看着满满的收获都很懒惰要收拾了orz
謝謝友人的歐尼醬收留和一路上的照顧,女兒很可愛,可惜我生病,否則一定會更加好好的疼愛你啊呼呼呼(丟出去
持续的慵懒着,希望下個禮拜可以恢復原狀,否則我的功課凶多吉少了....
這幾天,終於抗戰成功,爲了維護畫師的權利,既然跟那個混蛋對著干了....
當然也惹來很多腦殘替那隻智障護航,反而變成我和同住屋友們的消遣對象(笑好久)
嘛,雖然我是24小時開著facebook,但是我可沒那麼多時間,獎金我也不稀罕,上去兩天花的錢都不止那個數目了,但是我不想要看到連繪畫比賽都要淪落成為拉贊才可以贏的那種不靠實力的做法。
這樣的話花時間苦練畫技和各種練習是什麽都不是咯?
比賽本身就很有漏洞,我管你是什麽PA都好,連我這種路人都可以看的出的破綻,你這個智障是當人瞎眼了,還是人紅了就以為自己隻手遮天?
好啦這些對我不重要,目的已經達成,純粹分享,我管你有沒有看到,有種就咬我啊,笨蛋
無論你是誰,什麽階級,多有錢,我還是相信著正義的存在,你啊,回家洗洗睡啦。
其實在猶豫要不要放出來還是做個記錄什麽的,至少要讓主辦單位知道,除非你想讓你活動跟馬來西亞的文化一樣啦(越做越爛最後就....)
否則的話,用人氣投票真的很多漏洞,而且也有欠公平,你有日本繪師請來做簽名,不差評個比賽結果?再不然也要讓繪師評分那邊巴仙率占高,否則的話,隨便拉票都掩蓋掉繪師本身想評的好作品了。
作品上面不能寫名字,卻可以讓人在公開展出之前就到處宣傳拉票,這樣根本也沒有做到保密的效果,差。
你有心故意不改比賽規則,已經很明顯了,我還繼續參加,就是要讓人知道,這樣的比賽,你是不會看到實力派得獎的,爲什麽這樣做呢?我不知道,或許是故意要讓自己人贏吧,第一名是一個傳說很美的coser,不過看了樣子,我發現現在的人的審美觀絕對很有問題.....
事件傳送門在此
繪畫比賽變成人氣比賽事件
其餘的,就由觀眾自己去定奪了,老實說,或許我不參與那些幼稚團體太久了吧(馬來西亞跟國外比起來的確是很.....無言)
大部份時間都是在pixiv混,不然就很正常的生活,骨子里繼續宅,看新番,玩模型這樣。
社交SNS真的,會降低人的水準啊....(我也很沒水準)wwww
就好像愛因斯坦說的:人類遲早會被科技支配
就是指這個意思吧.....
好了,我又不小心睡到半夜醒來了,等下肯定又下午睡醒了
順帶一提,前天我去郵局的時候好像忘記拿回身份證了
或許下一篇會寫一些這趟檳城的收穫或者感想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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